10日,央视《共同关注》报道:警惕无人机“黑飞” 危害安全触犯法律·福建 一男子用无人机拍摄军事禁区被判刑。具体内容如下:首先,来看这样的一起案例。福建一名无人机爱好者李某,为了猎奇、炫耀、博取网络流量,随意拍摄了当地的军事基地和装备,并在网上广泛传播。日前,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,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。据介绍,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,无人机爱好者李某,操控具备远程高清摄像功能的无人机。非法拍摄某部队雷达站部署,及某集团军机关驻地整体部署。并制作成两个短视频,发布在其个人社交平台,视频的阅读量高达4000多次,被分享收藏三十多次。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洪维:根据李某自己讲他拍的时候,并不是很清晰的知道拍摄部队是违法的。当时只是纯粹为了把视频拍的精彩一点,能够博眼球吸引观众。这个视频挂上去之后,就有人在评论区提醒李某,涉及部队是不能拍摄的。这个时候李某就去查了,关于禁飞区方面的相关的法律规定。那他就很明确知道部队、雷达站,这些是不能拍摄的。当时这个视频上架之后,阅读量已经达到了一千多。李某觉得说已经达到了吸粉的效果,拍出来的视频上去之后效果很好,也挺漂亮的,所以就没有舍得删,没有把这个相关的视频下架。经鉴定,李某非法拍摄的视频,是部队雷达站部署及某部队机关驻地整体部署,包含一项机密级事项,一项秘密级事项。2024年3月,李某经国家安全机关侦查人员电话通知后到案,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,涉案无人机等作案工具,被一并缴获。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洪维:李某他的行为,已经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。合议庭在评议的时候,综合考虑李某具有自首、认罪、认罚的量刑情节,最终是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,对他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。相关的作案工具、手机、无人机、遥控器等均予以没收。一审宣判之后,李某表示,认罪伏法真诚的悔过,没有提出上诉。